北京时间9月9日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2026年第二十期(20260908期)裁判评议工作。
评议指出足协杯泰山vs海港比赛中,维塔尔对马德鲁加防守合理,不判罚点球正确。
比赛第3分钟,山东泰山8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线附近位置与上海海港10号接触后倒地,裁判员未判罚犯规,VAR未介入。
山东泰山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对方10号对本方8号犯规,应判罚球点球。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山东泰山8号右脚扣球变向,手臂与对方队员身体有接触,且左脚支撑脚落地地点与对方双脚缠在一起,造成双方倒地。
上海海港10号的防守和封堵动作合理,并未踢或绊摔对方队员。
双方均为合理动作,不构成犯规。
裁判员未判罚犯规正确。
VAR未介入正确。
中国足协将继续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积极接受俱乐部、球队的反馈和申诉意见,并针对其中符合申诉条件的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、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,对作出错漏判判罚的裁判员作出内部处罚。



